真实与虚假的小议

假作真时真亦假,无为有处有还无。


真实与虚假的小议


1,物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,但人如何证验证感知的真实?

真实是通过认知主体的视觉、触觉、听觉、味觉等感官,对认识客体从多角度的反复确认,让大脑选择相信了感官所收集到的信息是可被感知的。这是我们谈论的所谓“真实”

2.只要相对的真实与虚假。"眼见为实但是眼见也未必为实"。这样描述才算相对完整。

在两者观察同一事物时,只是看到客体对象的人,就不如看到又摸到的人所感受的真实更为真实。而“多角度的反复的确认信息”其实是可以无限的,所以没有所谓的究极的真实,只有相对的真实或者说被主体选择相信为真实。因此对于个体来说,如果原意相信客体的真实性,那么对于他来说,这个被选择相信的真实叫作真实。(如“疯子”“精神病”“臆想症”等);而对于集体来说,由多数人收集的高度认同的信息被叫作“真实”。(如:通过镜像观看自己、看着境中的自己给自己化妆等,没有镜像,自己是看不到自己的。)这种通过多数人反复确认所达成的共识也被称为“想象的共同体”是一种普遍的通常意义上的理解——也是一种概念。
3.所谓的真实由谁来定义?


我们说,“疯子”看到了我们多数人看不到画面就被多数人归类为不正常的疯子。那么真实是由人数所决定的吗?多数人看到的真实就比一个人或少数人看到的真实更真实吗?所以真实是什么?
4/历史是客观实在吗?

上面的说法说明:已发生过的事实无法被完整的确定是存在的,也否定了历史是客观存在的绝对性。因为过多的强调历史是客观实在,甚至坚决的认为历史是物质的,也就是说只承认了群体认识的共识部分(历史,一种“想像的共同体”,除了嘴上逞强,它也无法被证实,只存在于群体的共同记忆中。我们否定了个体所看到的与群体不同的“事实”差异,而树立了集体记忆的权威性),忽略个体认识中与群体不一致的部分。


——2019年6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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