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永青做的对,打倒西尔万!

叶永青做的对,打倒西尔万!

图一:左侧用中国国旗代表叶永青

叶永青做的对,打倒西尔万!

图二:用他们的头像代表各自一方

只有在两种情况下,叶永青可能翻盘,第一种是“用民族主义情绪把事情搅浑”!事发至今,标着中国国旗的抄袭对比图片满天飞,传播甚广,但是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,个人的抄袭行为凭什么把人家国旗挂出来批判呢?明明可以用他们各自的头像代表涉事双方(如图二,作者PS的)!使用国旗不仅不必要,又带有对一个国家的歧视与侮辱。这两天一个澳大利亚人不远万里在新西兰搞了一场屠杀,性质恶劣,丧心病狂,令人发指,但是在所有的新闻报道里,都没看到澳大利亚国旗呀?西方媒体一贯带着有色眼镜看中国,特别愿意抓着一些具体示例攻击整个中国……好了,以上是我举出的第一种可能,这不代表我的立场,我只是意识到有这样一种可能,可以让叶翻身……纵观历史,民族主义这个抓手,一抓就灵。

任何利用叶的抄袭行为否定中国当代艺术、否定中国艺术家群体、甚至否定红色中国的行为都是错误的,叶永青的行为只能代表他个人,试图借此攻击更多既得利益者,甚至上升到意识形态领域攻击的做法只会让他的处境不再那么糟糕。

第二种翻盘的可能我放到文末,接下来我描述一下关于此次抄袭事件,我的心路历程:

最开始,我是带着善意揣测这件事情,涉及抄袭的作品可能不多,当时叶不红,中国当代艺术也没有市场,由于深受原作者影响,这几幅作品接近临摹,但在个别细节做出了变动,后来的岁月里作品早就不在自己手里了,随着二十多年后叶名气日显,这些陈年作品被翻出拍卖,但送拍者并不是叶,其也未从中获利。

后来发现不是这样,涉事作品较多,在他的总作品中占有较大比例(有公号列出百分比数据),他生涯拍卖最高价格前十名中,涉事作品占三幅。这让我的善意猜测落空了。但是从他妻子发出的回复言论中看,描述的事情经过与我的猜测吻合。

之后我想叶不见得刻意隐瞒高度临摹过希尔万的事实,从艺者很多都有临摹的阶段。没机会说给大家听罢了。结果又看到他和巫鸿的笔谈,我觉得这对于认定事件性质有关键作用。巫鸿看出了叶那个阶段作品的视觉语言较之前变化很大,并且西化明显,因此特意询问这些视觉语言的出处。叶的回答未提及“影响至深”的西尔万,反而强调原创。

至此事件仿佛实锤了。但是两种论调的辩解让很多人愤怒,于是争论持续升温。一种说法是“天下文章一大抄,别唧唧歪歪了”,另一种是“挪用,这是后现代创作手法”,

面对抄袭,总有人觉得无所谓,“反正天下文章一大抄”,社会出现这种共识是危险的,基本的是非曲直要正视。用社会普遍的恶替具体的恶辩解,这种行为比落井下石更可恶。人们往井里扔石头是怕恶念爬出来,这涉及到社会道德转型,而不是要谋害一个落难的人。

如果大家都觉得反正社会就这样了,拉倒吧。那是不是完蛋了?所以,很多人揪住不放,不排除仇富的,看热闹不嫌大的,也有一种人不爽的是,怎么错了就不认呢?没天理了是吗?贾方舟与栗宪庭两位老师都直言这是抄袭,需要道歉,评论界并不是一言不发,在开始短暂的沉默后,陆续发声并且有一边倒的趋势,基本态度是与上诉两位老师一致的。

另一种替叶辩解的说法“这是“挪用”,是后现代创作手法”,则引起了更大的反弹。对持这种说法的评论家,或者替叶辩护的利益相关者,在某些具体“战场”例如微信群、微博,有人愤怒直斥“臭不要脸、老年痴呆”等。具体解释后现代主义的挪用,需要较多篇幅,我简单说几句,叶的创作几乎是在架上完成,他自称的灵魂导师托姆布雷(Cy Twombly)是抽象表现主义的代表人物,其实叶的创作方法论,始终在现代主义艺术的逻辑里运转。而“挪用”解释千万条,产生新的意义第一条。如果强辩叶是挪用,那他与希尔万相似度极高的那些作品,是为了阐述什么新的意义呢?

我对于他的迟迟不道歉,表示高度理解。他的作品在市场中流通多年,整体经济数值较大。一旦自行对抄袭问题道歉,是否会引起退款、索赔诉讼潮?这不得不让他与经济人、相关机构头疼。任何购买过叶永青作品的人,想要维权都是极其困难的,起诉藏品涉嫌抄袭,要求退款甚至索赔,这需要举证叶确实抄袭,仅靠网络舆论不行,必须把切实的证据呈交法庭,而关于艺术品的版权判别历来是难题,除非艺术家公开承认自己就是抄袭了!道歉就是一种公开地承认!

道歉,后半生的财路堵死了,前半生的也要吐出去,而且还有额外赔偿,不道歉,后半生的财路堵死了,但以前的积蓄还在呀!日子总要过下去吧?这次的抄袭事件如同叶的身体受了外伤,伤口正在感染化脓,死扛反而是断肢求生,道歉反倒是自寻死路了。

无论如何,学术口碑崩坏,连带俗称的“人设崩塌”,这已经不可避免了。叶及其相关利益人肯定还希望找到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。无论他们的最终的方案是什么,此事件都会成为艺术界处理相似事件的样板。

也有人举例,日本某艺术大家被发现抄袭欧洲某艺术家多年,与叶的事件很像,那位日本艺术家被学校免职,身败名裂,一帮人也跟着起哄要免去叶公职、教授职称什么的。这个我想社会舆论的意义就不大了。只能说要相信四川美院校领导、相信校党委。

说到这不得不提及蔡国强,他在1999年第48届威尼斯双年展上,现场重做四川美院集体创作的《收租院》,并因此获得那一年的金奖。四川美院就此状告蔡国强侵权,当时闹得沸沸扬扬,但那次是真的“挪用”,艺术界也普遍指责四川美院诉诸法律的行为。

这一次四川美院面对自己人的“挪用”,会采取何种态度,恐怕是下一阶段的吃瓜看点。能否持续状告蔡国强的正气凛然,大家拭目以待。

第二种翻盘的可能是什么呢?诉诸法律!你没看错,就是用法律翻盘!比利时是大陆法系(我并不清楚这是什么意思),但是疑罪从无,不能做有罪推定,这是肯定的,西尔万未经法律程序,擅自在媒体上发起舆论攻势,有被裁定为诽谤的风险!不是说西尔万指责叶永青抄袭是诽谤,而是说西尔万宣称“叶凭借抄袭作品成为亿万富翁”可能涉及诽谤。很难举证叶的家庭财富与抄袭作品之间的关联,不是吗?

这件事情最魔幻的结尾,可能就是叶在人们的心中好像确实抄袭了,但以西尔万道歉剧终!

叶永青做的对,打倒西尔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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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用国画材料创作了两张《仿叶永青仿的对他影响至深的希尔万笔意》,看到有些人用“挪用”替其辩解,那你们该如何面对我的挪用呢?看懂的笑笑,看不懂的不解释了。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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